中日之間的往返全面放開了,很多小伙伴在后臺留言:想要去日本旅游,奈何簽證材料備不齊,特別是“無納稅,不過簽”的嚴格規定特別讓人頭疼。
咱們來解讀一下郵件內容:
對于赴日旅游簽證,特別是3年和5年的多次簽證,納稅證明的作用非常重要。提供標準的納稅證明幾乎不會被拒簽或終止,并且日本駐華使館方面很喜歡使用納稅證明來評估申請人的情況。
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提供納稅證明的,特別是一些自由職業者以及退休老人,所以對于三年、五年旅游簽證,使館出臺了簡化政策,但前提是收入高。因此,需要判斷收入是否高于標準。
以日本5年多次旅游簽為例,衡量“收入極高”的標準是大額存款證明原件。但是,使館并沒有明確給出“銀行存款余額”的最低值。從中國人民銀行去年統計的人均存款來看,北京的人均存款接近27萬人民幣,因此,我們可以猜測“極高”的標準是不能低于50萬人民幣。如果沒有納稅證明的申請者有富余的錢,建議按照50萬的基數多存,以確保不會被拒簽。
對于存款證明來說,建議申請三年的存款證明不能低于20萬人民幣,單次的不能低于10萬人民幣。然而,這些數字是基于理論推測得出的,因為使館并沒有明確給出下限,所以建議多存。
使館不需要房產證明,因為房產證明無法直接證明你的財力。總之,納稅證明是使館最喜歡使用的一種證明文件。因此,無論是申請三年多次、五年多次或單次旅游的申請者,第一建議還是能提交盡量提交納稅證明,如果實在無法提交納稅證明,再用存款證明來代替,證明金額越高越好。
當然了,這些材料還是要依據個人情況進行評估,具體申請結果因人而異。 另外,對于提供金融產品購買證明和車輛購買證明的申請者們,這些證明可以用作輔助材料,但不是最終決定性的材料。